关于开展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
全校任选课、重修、先修、免修、补修等选课的通知
各位老师、同学:
根据各专业年级培养计划的要求和各系实际开课情况,教务处将对各专业开放选课系统,现将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学期可办理的选课范围如下:
全校任选课、重修选课、先修、免修、补修等选课
二、选课时间(网上选课操作时,请详细阅读附件1)
全校任选课、重修选课网上选课时间:
第三周周一至周四(3月6日08:00点—3月9日17:00点)
免修、先修、补修等手工选课办理时间:
第三周周一至周四(3月6日08:00点—3月9日17:00点)
注:先办理免修,再办理先修与补修。
三、选课地址及网上选课操作流程(详见附件1)
注:任选课和重修选课的操作是有区别的,请各学生在选课前仔细阅读操作步骤,按步骤要求进行选课。
四、各类选课介绍
选课前,请同学们查询各门课程成绩与本专业培养方案,核实自己该选的课程后再进行选课。
培养方案下载地址:http://192.168.200.40/ggsm.aspx?fbsj=2016-04-15%2009:50:34&yxqx=2030-04-15&xh=17(无需登录,对应年级直接下载)
(一)全校任选课
全校任选课仅限感兴趣的同学选择,由学生在网上选课,通过选课系统中网上选课模块进入选课报名。(详见附件1)
“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任选课课程信息汇总表”详见附件2(特别注意备注说明)
(二)重修
1.随课重修报名
随课重修由学生在网上选课。
注:
a.重修课程中如含有实验学时,需同时选上该门课程的随课实验。随课实验也必须在网上选课(注:必须选择与自己上课时间不冲突的班级),并在该班级上实验课的任课老师处报名,同时告知该任课教师自己属于重修。
2.独立设课重修报名
(1)因部分课程学时多造成时间冲突,也有些课程开设有随课实验,造成实验机房容量不够等情况,不能随课重修,特单独开设该课程的重修,“单独开设重修课程安排表”详见附件3。
(2)凡是单独开设的重修课程,不可以报随课重修。
(3)特别注意:在报单独开设的重修课程时,请先核对课程号,课程号一致才可以报重修,不一致不能报。
(4)单独开设的重修课程,通过网上选课系统中重修和补修选课进入选课报名。
(5)单独开设的重修课在任选课模块中,以任选状态表示,教务处将在以后统一处理为必修。
(三)先修、免修、补修等选课
先修、免修、补修等选课不在网上选课,由教务处手工处理。
学生将本通知附件中的相应选课申请表填写完整后,由学生本人提交辅导员处,由辅导员统一交至教务处办理,截止时间第三周周四(3月9日)17:00点,逾期不再处理。
注:若学生有免修课程,请辅导员务必提前一天交到教务处办理!否则,学生因学分的限制问题,而无法进行重修、补修、先修等选课。
五、选课说明
1.课表说明:本学期上的所有课程在课表上均要能查询到,否则不能确认考试资格,不能参加考试,不能录入成绩。
2.课表若有冲突,则选课无效。
3.根据学籍管理规定,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35学分。若课程总学分超过35分,则选课无效。
4.大院学生不可选择远景学院课程进行重(补)修或先修。
5.选课流程详见附件1,如有疑问,请及时联系教务科。
系统故障:学籍管理与考试中心电话 42871327
选课疑问:教务科电话 42871622 42873002
附件:1.全校任选课、重修选课网上操作流程
2.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任选课课程信息汇总表
3.单独开设的重修课程表
4.课程先修申请表
5.课程免修申请表
6.课程重(补)修申请表
教务处
2017年3月3日